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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丨虐童视频曝光者违法,但并非必须被解聘

  • 作者: 过去的已过去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 来源: 数月亮
  • 2020-03-28

1月3日,深圳市虐童事件举报人王华礼被所属家政服务公司通知解聘。11天前,王华礼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西乡街道女童被家暴视频,引发热议。王华礼自2017年12月21日起在该公司担任培训讲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王华礼“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警方通报

王华礼此前可能没想到自己的举报行为会引发连锁反应,拘留、砸掉饭碗,代价如此沉重。虽然他自己发声表示“不后悔”,但今后看到类似事件,不知道还愿不愿意出手?

必须承认的事实是, 王华礼 利用非法获得的刘某华家中网络监控摄像头的账号密码,多次登录偷窥,并下载、编辑、发布,是违法行为。他被警方处罚也是应有的法律之义。但公司对他做出解聘的决定,是否就无可指摘呢?

简单做个比较。公务员开除的情形之一,是受到刑事处罚;可王华礼仅因被行政处罚就被解聘,而且在涉嫌违法背后他其实还做了一件好事,当事公司是不是太不近情理,过于严苛了?

王华礼举报虐童,本是一件有公益性的事;但手段存在瑕疵,并且违法了。功归功,过归过,事情一码归一码,当地警方对其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当然,不处罚或也没关系,该法第18条还规定:“有立功表现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处不处罚,属于警方自由裁量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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