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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

  • 作者: 我的它舔着她的它
  • 来源: 数月亮
  • 2020-11-01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如果出租方没有提前告知承租方,那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免一部分房租;如果出租方在合理期间内提前告知承租方,以备承租方做好准备,那基本上是没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动迁,基本上是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以在整个租赁合同中,基本上靠双方去协调怎么解决,具体是怎么减免房租,但是其他的赔偿基本上都没有,除非在租赁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并且征得出租方同意,可以得到一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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