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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想买社保签劳务合同

  • 作者: 你爱上了他的它
  • 来源: 数月亮
  • 2020-12-23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劳动者不愿参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辞退、开除劳动者),相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炒单位鱿鱼)并且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如果你不愿在该单位工作了,那么你不用管那么多事情,直接快刀斩乱麻,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以及根据你满二年不满二年半的工龄支付你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根据你满二年半不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由于已经超过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而无法维权。

  如果你还愿意在该单位工作,那么根本不需要签《参加社会保险确认涵》,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和你协商不需要征求你的意见而是单位必须主动缴纳的,即使劳动者要求单位不要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也无权同意,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因单位未签合同已经超过一年,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之前两年的社保并开始缴纳当前的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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