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囝仔》读后感_六年级读后感600字
叙述作者的爸爸从小生活困苦,是一个瞎子乞丐,他们家总共有十二个小孩,从小作者便常常跟姐姐出去外面乞食,有什么就吃什么,就算是掉在地上的米粒,他们也都会捡起来吃。他十分认真学习,小学六年级时,他总共得到了八十几张奖状,从小到大的任何考试,他样样拿第一。课业外,他不忘自己肩负重淡,下午放学回家后,晚上还继续出去行乞。努力了几年后,他找到自己人生中的另外一半丽霞,经过了千辛万苦的努力后,作者和丽霞终于结成连理,共组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作者的父亲最后却因罹患咽喉癌而去世。
我觉得这本书很感人,作者把自己的人生写成一本书,告诉我们他的人生遇到了哪一些事情,使他很开心;遇到了哪一些事情,使他很伤心。而且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的姐姐牺牲自己,让作者的爸爸卖到私娼寮去了,好让家里有钱继续生活下去。我觉得作者的姐姐很勇敢,因为那样做,是需要很大的决心和毅力,所以这令我十分敬佩。作者从小到大,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因此总是能从过程中学到很多东西,跑步也是作者的专长之一,所以当我看到作者跑步的速度飞快时,我猜想作者一定是因为经常长途跋山涉水,来回数十趟,才能够得到这样优异的成绩,非常的不简单。最后,我深深觉得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爸爸、妈妈、妹妹都很健康,此外,还有一栋坚固的房子遮风避雨,不像作者的家庭背景如此凄惨,而且我还有健康的四肢,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