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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37条能领失业金

  • 作者: 潜入你的心脏做你的麦子
  • 来源: 数月亮
  • 2020-09-22
能否办理失业保险,要依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然后按照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失业保险。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6条能领取,37条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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