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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男遭悔婚「提告女友」讨2克拉钻戒! 律师: 可要求归还

  • 作者: 武大地
  • 来源: 数月亮
  • 2020-03-28

纽约布鲁克林一名华裔李姓男子先前与一名陈姓女子订婚,送了她价值2万4000美元的2克拉订婚戒指。然而,陈女之后悔婚、断绝联系,李男愤而提告,要求对方退还戒指。

律师克雷恩表示,这类案件在华人社群时有所闻,有些情侣悔婚后因为珠宝、礼物等贵重物品应该归谁而引发纷争。克雷恩指出,物品的归属不是由「谁犯了错」决定,而是以「送礼目的」为判断标准。

依照纽约民权法80-B,两人在订婚后、结婚前期间赠送的戒指、礼物等,除非送礼时说明有其他目的,不然一律视为「具结婚意图赠送」,送礼人可以要求对方物归原主。

克雷恩指出,过去碰过的案件中,有些女方拒绝归还戒指时会说,「是男方先提出悔婚」或「男方劈腿」等原因,但根据纽约民权法,送礼目的只要具有「结婚意图」,送礼方要求另一方归还时,不会被归咎悔婚责任。

克雷恩解释,一旦悔婚时,受赠的一方可以提出其他用途的证据,就不在上述规定范畴内。他举例说,若两人订婚后,女方在结婚前生日,男方赠送一对耳环当生日礼物,同时以电邮、卡片、简讯等方式提到耳环是生日礼物,之后悔婚时,女方就不需归还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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