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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 作者: 迷离的夜色53222243
  • 来源: 数月亮
  • 2021-07-08
一是坚持从严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首先,对企业日常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排污费征收按照企业规模实行条块管理;对重污染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由局领导专管、执法人员专人负责、实行专项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其次,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们都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发挥法律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
二是坚持准入条件,严把环保审批关。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及审批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四个不批”(即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认真承办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所涉及的环境问题通常都是群众普遍关注、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突出问题,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因此,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每项提案和建议都要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由一名局领导主抓,实行专人专办,建立承办工作制度。办理过程中,能及时与代表沟通,汇报办理情况,按时办结,当面回复。



  严密监视偷排偷放者,做好法律宣传。对所监视企业不定点的进行抽检,对超标排放者严惩不贷。



  一是注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学习新的《环保法》,准确把握其立法精神,透彻理解各项具体标准、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及时掌握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要求落实到执法的每个环节,切实承担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将学习活动与执法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环保工作规范化程度。
二是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提高新《环保法》的知晓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及时发布日常监管通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各类专报信息,扩大群众知情面。要继续探索实践扩大公众参与、提升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水平,以有力、有效、有建设性的监督促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三是要注重执法效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遵循新《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处罚相关制度,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理、程序规范、处罚与教育适当。
四是切实将新《环保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充分把握好法定职权范围内,行政处罚权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和幅度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权限,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要严格准入门槛,切实将新增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专家预评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保执法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高压监管模式,采取挂牌、督办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大执法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环保自觉性,倒逼其转型升级。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技改投入,严格执行环境责任制,大力推进环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自觉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喝到干净的水、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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