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概问卷调查报告模板
- 作者: 留_东临天下
- 来源: 数月亮
- 2021-10-30
一.社会实践主题:
弘扬科学发展观,体察新时期农民生活,关注农民工生活现状。
二.社会实践目的:
1、深入农村,走访农民,了解新时代农民对新思想的认知程度如何,农民对当前的各项政策的态度如何,农民工的再教育如何进行,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如何等问题,
2、运用毛概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3、提高本班同学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全班的凝聚力。
三.社会实践对象:1.参与者:7282班全体同学。
2.调查对象:西安周边乡镇农民及村干部。
四.社会实践时间:2010-4-10
五.社会实践内容:
1、分组情况:将全班分为A、B、C、D四组,A组:许海鑫(组长)、岳媛、井凯、李文杰、马凯、童飞、马斌,前往张村,子午镇王庄乡。B组:常伟(组长)、郝立华、陈凯、邓栓、陈天杰、雷锋、黄冰洪,前往索庄村,陈村草堂营村,下滩。C组:吴晓丹(组长)、田宁、王霜露、邹运、袁园、郑铁良、叶英哲,前往滦镇周边村庄。D组:王家友(组长)、文豪、王顺斌、肖辉、谢宏忠、徐扬、贾一哲、王蓉,前往黄良镇。
2、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3、调查内容:走访过程中我们将对以下七方面着重调查
(1)从村干部了解本村当前和以往外出务工人员大致信息(包括人数,去向,住址);
(2)走访农民工家庭,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老人状况;
(3)走访农民工家庭,了解家庭基本收入情况。
(4)向农民工了解如何处理留守老人孩子问题;
(5)调查农民工是否了解就业再教育(包括教育的组织者,自己来源,培训方面以及工作去向);
(6)向农民工了解其在外务工的个人权益的保障问题(包括是否被侵权,是否懂得维护自身权益);
(7)向农民工了解其在外务工是否享受到国家的相关待遇。
六、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与建议:
问题一:
2愿意父母出去打工吗?( C )
A理解 B愿意 C不愿意
3.父母外出打工,你和谁生活在一起? ( A )
A (外)祖父母 B 亲戚 C 其他人 D 自己住
4.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平时是否和他们有矛盾? ( B )
A 经常有 B 偶尔有 C 几乎没有 D 没有
9你多久和父母联系一次? ( B )
A 平均一周一次 B 平均每月一次 C 不定时的经常联系 D 很少联系
13.如果生活遇到困难,你会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 D )
A 求助老师 B 求助同学 C 求助亲戚 D 自己解决
26.你觉得学校,社会对你的关心程度如何?( B )
A很关心 B很少关心 C不关心
从调查问卷上述几道题的统计结果看,我们得出:
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以隔代监护为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交流不多,社会关爱程度不够,留守儿童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
对策与建议:
总的思路是需要父母、监护人、学校、教师、社区和政府共同努力。
(一)通过政府,借助行政力量,出台政策和法规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具体办法是:
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妇联组织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以学校为依托开办家长学校,多种形式、广泛地向家长普及科学的家教知识。
⒉通过社区、村委会对外出父母及监护人提出要求,加强沟通,保持家教完整性,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
3.政府向每个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免费“亲子热线卡”,保证每周父母与子女的电话交流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二)父母要全力支持子女的教育,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还要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的联系,随时了解子女的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同时,在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忌讳过度的物质满足。
(三)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拓展孩子情感满足的空间。
1.让留守儿童感受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学校老师要组织这些学生积极参加到学校的集体活动中来,使他们感到自己是其中的一员,自己与周围的同学是平等的。同时学校要组织其他同学为这些特殊的留守学生献爱心,用师生真情填补家庭爱的残缺,使他们感到集体的温暖。
2.尊重、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少完整家庭的爱,心灵受到创伤,他们既是自卑,又很自尊,切不可因为成绩等方面的落后而就用“笨”、“坏”等字眼儿去刺伤他们。得到老师的关爱,是每个学生最基本的心理要求,而留守儿童作为校园中的特殊群体,需要老师付出更多的关爱,更多的鼓励,更多的尊重。
(四)借助社会中介和服务机构开展家教咨询。在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社会教育机构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辅助作用。要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的讲座和辅导,以弥补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局限性。
问题二:
4、你每个月工资是多少? ( B )
A 500元以下 B 1000元以下 C 1000元以上
5、你每个月生活费是多少?( A )
A 500元以下 B 500元以上 C 1000元以上
6、你是否能按时拿到工资?( B )
A 能 B 不能
7、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首先选择 ( A )
A 找亲戚朋友老乡帮忙 B 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C 寻求法律援助 D 找工会组织帮助 E 默默忍受,不求助 F 其他
8、当地是否有农民工组织? ( B )
A 有 B 没有
9、假如当地有农民工组织,您是否愿意参加 ( A )
A、愿意 B、不愿 C、不知道/未决定
10、您是否知道如下法律(可多选) ( J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F、《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G、《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H、《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I、《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J、都不知道
从调查问卷上述几道题的统计结果看,我们得出:
农民工月收入普遍偏低,属于城市的低收入人群,日常生活十分拮据。此外,农民工的工资拖欠现象普遍,工资收入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由于农民工缺乏主体意识,对法律、对公力救济的不信任,以及没有自己的维权组织,所以农民工处理纠纷的主要方式是自力救济,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组织性。
对策与建议:
(一)普及《劳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1.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主要是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而这两种关系可以说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因而用人单位一般都不会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签订合同,双方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就难以定论,这对于农民工是极为不利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目的是让他们提高警惕,以防上被用人单位蒙蔽。
2.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由于法律意识还是相当的淡薄,当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往往采取极端的办法,希望能够得到解决。而事实上极端的办法并不一定能奏效,有时候可能违法而受到处罚。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目的是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时,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才有可能成功地维权,拿回自己的工资。
(二)加强农民工“主人翁”教育,树立维权的主体意识
首先,要在制度安排和政策指导中引导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使有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自由地定居城市,使农民工产生一种“城市是我家”的基本观念;其次,通过在职业培训和社会宣传中增加主体意识的培养内容,提高农民工的思想觉悟与组织纪律性,进而建立农民工自治组织;第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组织应结合农民工特点,建立一种能深入沟通维权信息的信息平台,合理安排和布局维权资源,加大宣传、普及基本的维权知识与技巧。
(三)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进行突击检查
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严厉处罚,还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等相关部门应经常性的开展联合突击检查活动,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应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劳动立法及相关制度
1、完善《劳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的问题。首先,《劳动法》作为劳动基准法应明确劳动法原则。其次,由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各自权限内的细则问题,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共同特点是以《劳动法》为基准法,有层次性,逐步细化,形成一个有不同位阶的法律系统。
2、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摒弃造成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农民和城市居民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上不平等的因素,使农民工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教育、住房等各种社会利益,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人口和劳动力资源调节和配置的新机制。
3、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为了专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建议由企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障金交入行业保障金账户中,在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由该行业保障金账户中致付农民工工资。如果某企业交纳的保障金不足,由行业协会来监督其补齐不足,并可以对欠薪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
4、改进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向单位追缴。
(2)以总承包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缴纳工伤保险费,从根本上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问题。
(五)社会要积极地予以配合,提供社会帮助
政府应积极鼓励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以帮助农民工进行维权。媒体要加强配合,加强舆论监督,进行真实客观的报道,提倡企业诚信经营,文明经商。
问题三:
1. 外出务工前是否受过相关培训?( B )
A. 受过 B.没有
2. 就业培训是由谁组织的? ( C )
A.政府 B.个人 C.其他
3.就业培训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 B )
A.政府提供 B.个人筹集 C.政府提供加个人筹集
从调查问卷上述几道题的统计结果看,我们得出:
政府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度不大。农民工因为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参加技术培训的热情无法保持自始至终的高涨。
对策与建议:
1.科学设置培训形式。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可以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在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的积累。此外,工会在组织培训过程中,还要着重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规模效应,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实现就业。
2.科学分配培训资源。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稍高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较大、要求稍高、精密技术工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中等的大多数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术工种和规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培训。
3、加强合作办学。一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利用各县市区党校、技校和职业学校实行上下互动,针对行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三是和企业合作,建立起“定单培训,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4、培训和考证结合。利用中职和高职的办学优势,探索针对农民工培训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能力的农民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允许利用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合作,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并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大张旗鼓地表彰和鼓励好学上进的农民工。
5、加大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财政补贴。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后补贴一定的培训费用。农民工培训费用缴纳采取“三个一点”的方式,由企业、农民工本人以及政府财政各担负一定的培训费用。同时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对参加竞赛进入各阶段的农民工选手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再有就是通过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定的补贴;另外,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民工给予一定额度的培训费用补贴。
6、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维权服务相结合。在培训过程中,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和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
弘扬科学发展观,体察新时期农民生活,关注农民工生活现状。
二.社会实践目的:
1、深入农村,走访农民,了解新时代农民对新思想的认知程度如何,农民对当前的各项政策的态度如何,农民工的再教育如何进行,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如何等问题,
2、运用毛概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3、提高本班同学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全班的凝聚力。
三.社会实践对象:1.参与者:7282班全体同学。
2.调查对象:西安周边乡镇农民及村干部。
四.社会实践时间:2010-4-10
五.社会实践内容:
1、分组情况:将全班分为A、B、C、D四组,A组:许海鑫(组长)、岳媛、井凯、李文杰、马凯、童飞、马斌,前往张村,子午镇王庄乡。B组:常伟(组长)、郝立华、陈凯、邓栓、陈天杰、雷锋、黄冰洪,前往索庄村,陈村草堂营村,下滩。C组:吴晓丹(组长)、田宁、王霜露、邹运、袁园、郑铁良、叶英哲,前往滦镇周边村庄。D组:王家友(组长)、文豪、王顺斌、肖辉、谢宏忠、徐扬、贾一哲、王蓉,前往黄良镇。
2、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3、调查内容:走访过程中我们将对以下七方面着重调查
(1)从村干部了解本村当前和以往外出务工人员大致信息(包括人数,去向,住址);
(2)走访农民工家庭,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老人状况;
(3)走访农民工家庭,了解家庭基本收入情况。
(4)向农民工了解如何处理留守老人孩子问题;
(5)调查农民工是否了解就业再教育(包括教育的组织者,自己来源,培训方面以及工作去向);
(6)向农民工了解其在外务工的个人权益的保障问题(包括是否被侵权,是否懂得维护自身权益);
(7)向农民工了解其在外务工是否享受到国家的相关待遇。
六、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与建议:
问题一:
2愿意父母出去打工吗?( C )
A理解 B愿意 C不愿意
3.父母外出打工,你和谁生活在一起? ( A )
A (外)祖父母 B 亲戚 C 其他人 D 自己住
4.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平时是否和他们有矛盾? ( B )
A 经常有 B 偶尔有 C 几乎没有 D 没有
9你多久和父母联系一次? ( B )
A 平均一周一次 B 平均每月一次 C 不定时的经常联系 D 很少联系
13.如果生活遇到困难,你会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 D )
A 求助老师 B 求助同学 C 求助亲戚 D 自己解决
26.你觉得学校,社会对你的关心程度如何?( B )
A很关心 B很少关心 C不关心
从调查问卷上述几道题的统计结果看,我们得出:
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以隔代监护为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交流不多,社会关爱程度不够,留守儿童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
对策与建议:
总的思路是需要父母、监护人、学校、教师、社区和政府共同努力。
(一)通过政府,借助行政力量,出台政策和法规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具体办法是:
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妇联组织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以学校为依托开办家长学校,多种形式、广泛地向家长普及科学的家教知识。
⒉通过社区、村委会对外出父母及监护人提出要求,加强沟通,保持家教完整性,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
3.政府向每个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免费“亲子热线卡”,保证每周父母与子女的电话交流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二)父母要全力支持子女的教育,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还要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的联系,随时了解子女的学习和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同时,在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忌讳过度的物质满足。
(三)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拓展孩子情感满足的空间。
1.让留守儿童感受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学校老师要组织这些学生积极参加到学校的集体活动中来,使他们感到自己是其中的一员,自己与周围的同学是平等的。同时学校要组织其他同学为这些特殊的留守学生献爱心,用师生真情填补家庭爱的残缺,使他们感到集体的温暖。
2.尊重、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少完整家庭的爱,心灵受到创伤,他们既是自卑,又很自尊,切不可因为成绩等方面的落后而就用“笨”、“坏”等字眼儿去刺伤他们。得到老师的关爱,是每个学生最基本的心理要求,而留守儿童作为校园中的特殊群体,需要老师付出更多的关爱,更多的鼓励,更多的尊重。
(四)借助社会中介和服务机构开展家教咨询。在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社会教育机构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辅助作用。要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的讲座和辅导,以弥补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局限性。
问题二:
4、你每个月工资是多少? ( B )
A 500元以下 B 1000元以下 C 1000元以上
5、你每个月生活费是多少?( A )
A 500元以下 B 500元以上 C 1000元以上
6、你是否能按时拿到工资?( B )
A 能 B 不能
7、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首先选择 ( A )
A 找亲戚朋友老乡帮忙 B 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C 寻求法律援助 D 找工会组织帮助 E 默默忍受,不求助 F 其他
8、当地是否有农民工组织? ( B )
A 有 B 没有
9、假如当地有农民工组织,您是否愿意参加 ( A )
A、愿意 B、不愿 C、不知道/未决定
10、您是否知道如下法律(可多选) ( J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F、《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G、《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H、《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I、《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J、都不知道
从调查问卷上述几道题的统计结果看,我们得出:
农民工月收入普遍偏低,属于城市的低收入人群,日常生活十分拮据。此外,农民工的工资拖欠现象普遍,工资收入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由于农民工缺乏主体意识,对法律、对公力救济的不信任,以及没有自己的维权组织,所以农民工处理纠纷的主要方式是自力救济,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组织性。
对策与建议:
(一)普及《劳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1.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主要是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而这两种关系可以说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因而用人单位一般都不会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签订合同,双方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就难以定论,这对于农民工是极为不利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目的是让他们提高警惕,以防上被用人单位蒙蔽。
2.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由于法律意识还是相当的淡薄,当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往往采取极端的办法,希望能够得到解决。而事实上极端的办法并不一定能奏效,有时候可能违法而受到处罚。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目的是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时,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才有可能成功地维权,拿回自己的工资。
(二)加强农民工“主人翁”教育,树立维权的主体意识
首先,要在制度安排和政策指导中引导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使有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自由地定居城市,使农民工产生一种“城市是我家”的基本观念;其次,通过在职业培训和社会宣传中增加主体意识的培养内容,提高农民工的思想觉悟与组织纪律性,进而建立农民工自治组织;第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组织应结合农民工特点,建立一种能深入沟通维权信息的信息平台,合理安排和布局维权资源,加大宣传、普及基本的维权知识与技巧。
(三)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进行突击检查
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严厉处罚,还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等相关部门应经常性的开展联合突击检查活动,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应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劳动立法及相关制度
1、完善《劳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的问题。首先,《劳动法》作为劳动基准法应明确劳动法原则。其次,由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各自权限内的细则问题,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共同特点是以《劳动法》为基准法,有层次性,逐步细化,形成一个有不同位阶的法律系统。
2、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摒弃造成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农民和城市居民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上不平等的因素,使农民工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教育、住房等各种社会利益,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人口和劳动力资源调节和配置的新机制。
3、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为了专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建议由企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障金交入行业保障金账户中,在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由该行业保障金账户中致付农民工工资。如果某企业交纳的保障金不足,由行业协会来监督其补齐不足,并可以对欠薪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
4、改进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向单位追缴。
(2)以总承包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缴纳工伤保险费,从根本上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问题。
(五)社会要积极地予以配合,提供社会帮助
政府应积极鼓励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以帮助农民工进行维权。媒体要加强配合,加强舆论监督,进行真实客观的报道,提倡企业诚信经营,文明经商。
问题三:
1. 外出务工前是否受过相关培训?( B )
A. 受过 B.没有
2. 就业培训是由谁组织的? ( C )
A.政府 B.个人 C.其他
3.就业培训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 B )
A.政府提供 B.个人筹集 C.政府提供加个人筹集
从调查问卷上述几道题的统计结果看,我们得出:
政府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度不大。农民工因为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参加技术培训的热情无法保持自始至终的高涨。
对策与建议:
1.科学设置培训形式。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可以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在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的积累。此外,工会在组织培训过程中,还要着重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规模效应,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实现就业。
2.科学分配培训资源。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稍高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较大、要求稍高、精密技术工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中等的大多数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术工种和规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培训。
3、加强合作办学。一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利用各县市区党校、技校和职业学校实行上下互动,针对行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三是和企业合作,建立起“定单培训,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4、培训和考证结合。利用中职和高职的办学优势,探索针对农民工培训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能力的农民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允许利用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合作,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并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大张旗鼓地表彰和鼓励好学上进的农民工。
5、加大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财政补贴。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后补贴一定的培训费用。农民工培训费用缴纳采取“三个一点”的方式,由企业、农民工本人以及政府财政各担负一定的培训费用。同时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对参加竞赛进入各阶段的农民工选手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再有就是通过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一定的补贴;另外,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民工给予一定额度的培训费用补贴。
6、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维权服务相结合。在培训过程中,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和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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