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助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可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伤心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曾经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天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可以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么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取代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希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
主人,再爱我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