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里面有个偶像,他的名字叫做郑伊健。不知道的就算了,知道的,也就不需要我介绍了。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他,并且愿意用“偶像”这个俗词,来形容他。
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认识的同龄人也这样。大家如果刚认识,又没什么别的话好讲,那么就交流一下彼此的“偶像”吧,气氛就热乎多了。有次范晓首来我们这儿开歌迷见面会,我被搞到票的同学拉去了,赶上电视台的逮着问我面对“偶像”心情如何,我说“普普通通”吧。后来这段给剪了,剩下的全是狂热分子说的话,他们的小脸都激动得红扑扑的。
这两年,各路明星—内地的也好,港台的也好,还有西洋、东洋的,没少往我们这个城市来,我想我可不会去追—像我的一个女同学一样,在温兆伦住的酒店外等了一夜,毫无结果,然后在电梯里留下“温兆伦,我爱你”几个血红的字后回家就感冒了。虽然我也知道,我喜欢郑伊健和别人喜欢范晓营、温兆伦没什么区别,真的,对我来说,郑伊健是蓝色的、洁净的,像一棵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青菜。他是一个理想,但不可太靠近。靠近了,它就碎了,走了。一个在香港庙街长大的长头发年轻男人,先唱歌,后来又拍了电影,然后突然走了红,成了“神话”。我喜欢这样。他能不能当“天王”有什么关系?他歌唱得不是很好有什么关系?他死爱一个邵美琪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知道得太多,关于他,还有别的什么人。我还有作业没写完,我今年7月份就要考高中了。
所以,我会隔了一段距离去欣赏他,享受他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我去看了(风云》,我找了有他做广告的画报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一个男人原来可以这么可爱。